池州公积金
池州市:本市购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
2017-05-25 18:12
一、办 理流程
个人准备提取材料→到所在单位领取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》→中心提取窗口受理→银行网点
二、必备**
(一)单位经过初审开具并加盖财务章及公章的《池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》(一式七联、不要填写),每人对应1份提取申请审批书;
(二)提取人身 份证原件,要求本人到场办 理;
(三)若提取人为购房人的配偶或父母、子女的,应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原件;
(四)购房款付清或购二手住房的,需提供提取人在本市开立(具有账户结算功能)的***或活期存折原件。
三、必备资料
(一)购商品住房
1、未交清房款的
(1)预****原件、购房合同原件(房管局备案);
(2)提取金额转入房地产开发公司账户。
2、已交清房款的
(1)全额购房**原件、购房合同原件(房管局备案)。
(二)购二手住房
1、二手房交易合同原件(加盖购房所在地房管局备案章或提供合同备案确认单);
2、已办 理二手房过户后的新《房屋产权证》原件;
3、房屋交易契税**原件、契税完税证明原件、销售不动产**或**税普通**原件;
4、售房人及配偶身 份证、婚姻证明复印件;
5、售房人原房产证复印件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二手住房买卖交易对象若为相互具有法律继承关系的直系亲属,不予提取公积金。
2、提取额度为*后一次付房款时开具**日期内个人账户余额(预**金额+家庭成员提取总额+公积金贷款额≤总房价)。
3、每套住房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办 理一次性提取。
4、提取人在中心有多个有效帐户的,需办 理转移合并手续后才能办 理公积金提取。
5、提取的公积金到帐后,提取人七个工作日内凭身 份证到中心窗口指定银行网点领取办结回单。
**电话:123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