池州公积金 > 池州公积金新闻

池州公积金

池州市:提取类别7——本市建造、翻建、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

2017-05-25 18:12

    一、办 理流程

    个人准备提取资料→到所在单位领取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》→中心提取窗口受理→银行网点

    二、必备**

    (一)单位开具并加盖财务章及公章的《池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》(一式七联,不要填写),每人对应1份提取申请审批书;

    (二)提取人身 份证原件,要求本人到场办 理;

    (三)若提取人为购房人的配偶或父母、子女的,应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原件;

    (四)施工单位帐户。

    三、必备资料

    (一)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

    1、提取人申请报告;

    2、房产证、规划许可证、土地使用证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;

    3、规划部门建造、翻建批准文件、支付费用**原件。

    (二)大修自住住房

    1、提取人申请报告;

    2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;

    3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且内容建议为房屋主体结构受损,内容建议为大修的《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》原件;

    4、工程预决算书及支付费用**原件(**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)。

    四、注意事项

    1、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以内(以建、房屋修缮工程**时间为准)办 理一次性提取,本人及配偶总提取额不得超过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费用;

    2、提取人在中心有多个有效帐户的,需办 理转移合并手续后才能办 理公积金提取;

    3、受理申请后中心派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勘查,上报审批后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答复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**电话:12329